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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创城·常态创建】蔚县关于开展县城建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联合执法的通告

2018-04-19 10: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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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蔚县环境保护局

  蔚县食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

  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关于开展县城建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联合执法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露天烧烤及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大队决定会同县环保局、食市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县城主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现就加强露天烧烤及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位于县城主城区范围内使用经营性燃煤大灶、小煤炉;有宾馆、饭店、餐厅、烧烤、油炸摊点等餐饮服务业单位和经营场所,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食堂均在整治范围。

  二、整治区域

  在县城建成区(七里河大桥以西,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雪绒花大道以北)范围内进行联合整治。

  三、整治标准

  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和经营场所,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标准,并做到有组织排放。油烟无组织排放,视为超标排放。

  四、整治内容

  (一)夜市烧烤、饭店等餐饮经营商户和单位食堂必须在室内作业,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设置油烟烟道,保持设备正常运转使用。

  (二)进入民宅大院内的夜市烧烤、饭店等餐饮经营商户,必须在室内作业,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设置油烟烟道,保持设备正常运转使用。

  (二)夜市烧烤、饭店等餐饮经营商户要引导顾客规范停车、文明就餐,严禁妨碍交通、随地便溺等不文明现象;

  严格落实“门前三包”;严禁店外宰杀牲畜、加工食品和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等违规行为。

  (三)违反本通告要求的,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强行取缔,并依法处罚。

  (四)对阻扰、妨碍执法组执行公务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来源:县城管大队)

关键词:县城 污染 油烟 的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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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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