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精神障碍患者病发而危及公共安全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和管理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蔚县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建立“四个结合”和“一站式”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管理机制,有效缓解了精神障碍患者本人及家庭的痛苦,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008年初,县民政局和精神病院就对全县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患者的情况及家庭状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在调研中发现,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庭经济状况直接影响着监护人的看护能力和看护信心,也决定着对其治疗和管理的好与坏。许多患者只有在严重发作时,监护人才送到县精神病院控制病情,因为已负债累累,病情好转即出院,难以保障继续维持,急需救助,还有的患者即使病情严重发作也无力救治,任由病情发作。当时调查统计,全县有重性精神障碍患者980人,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20人。精神障碍患者,特别是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是社会上最特殊的困难群体,他们不仅生活贫困,还时刻被精神痛苦所折磨,忍受着“物质和精神”双重压力和痛苦,亟待社会的救助与关爱。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全县进一步解放思想,因地制宜,整合优化资源,将县精神病院做为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定点单位,加强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救治能力。2010年9月8日,正式成立“蔚县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中心”。2011年又进一步开展了门诊救助,同时积极筹建蔚县“三无”贫困精神障碍患者供养中心。2012年县政府成立蔚县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县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不断深化,不断完善。积极创建“亲情”环境。中心投资100余万元,对医院环境进行了硬化、美化、绿化。新建了活动广场和病房,修缮房屋20间,平整院面3555平米,硬化院面2000平米。使患者在居住环境上有了极大改善。 在救助工作中,全县逐步形成了在坚持精神障碍患者医疗费用“三方负担”的原则基础上,做好“四个结合”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救助机制,并将“亲情”救助贯彻始终。 一是医保报销与医疗救助相结合。 由于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治疗时间长,又容易反复,因病致贫,甚至负债累累,既使有医保报销部分,但自费部分仍难以承受,出现放弃治疗现象。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对这些患者实施医疗救助,根据贫困程度制定救助比例,用于解决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具体方式为: 对五保、“三无”、异地流浪精神障碍患者实行100%救助; 对低保户实行95%救助; 对其它困难家庭实行90%救助。 对贫困精神障碍患者的认定,由患者或监护人提出申请,所在村(居)委会调查核实,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查同意,报县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中心审批。只要情况属实,手续完善,即可获得相关救助。异地流浪精神障碍患者由救助站送治、救助。 二是住院救助与门诊救助相结合。 大多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由于贫困,不但住院时需要救助,入院前和出院后的看病、用药、维持治疗也需要救助,鉴于精神障碍患者需要长时间服药巩固治疗效果,必须切实解决好患者门诊的医疗费问题。为此,我们进一步实施了门诊救助。患者提出门诊救助申请,经批准后,我们为其发放门诊救助手册,到定点医院就医拿药,用于解决医保门诊报销后剩余部分。救助金额按年人均500元预算控制,不足的可以再次申请。 三是医疗救助与生活救助相结合。 医疗救助帮助解决了大部分贫困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问题,但仍有一些连生活费也没有的特困家庭,因负担不起住院生活费而中断治疗,根据他们的申请和村乡两级的证明,对这些人给予生活救助,保障其生活,从而能够保证他们坚持长期治疗。 四是医疗保障与生活供养相结合。 对农村五保对象、“三无”和异地流浪精神障碍患者,即使医疗保障病情好转后,由于缺乏亲情照顾,生活难以保障,病情难巩固,易复发,走向社会极易肇事肇祸。为此,我们筹建了蔚县贫困精神障碍患者供养中心,实行集中供养,从根本上解决了此类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和供养问题。 做好“一站式”便捷服务,方便患者救治 认真做好“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患者住院或门诊的医疗费用,先医保报销,再按救助中心确定的不同对象的救助比例给予医疗救助。报销与救助在同一窗口,一次性即时结算。民政救助和医保报销两项业务“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使患者享受到更为方便、快捷的医疗救助服务。 蔚县的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体现了民众渴求和社会需要,突出了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极大地缓解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减轻了社会危害,取得了社会、患者家庭较为满意的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也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作了有益探索。以蔚县开展“亲情救助”贫困精神障碍患者为题材摄制的专题片《亲情救助》,被中组部全国农村党员干部远教频道作为创先争优典型进行了播放,事迹材料被民政部《中国社会报》刊发。 |
关键词:患者 救助 精神 精神障碍 贫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