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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报告获好评

2015-06-09 18: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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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阳原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海清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做了“关于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法院工作得到与会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报告中指出,司法公开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阳原法院全面落实审判与执行的公开规定,大力推行“阳光司法”。一是坚持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增强公开意识。二是通过开通法院门户网站、完善便民诉讼网络、开辟公开栏目、坚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开通法院微博等形式,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三是牢抓立案窗口建设,拓展庭审公开方式,畅通执行公开渠道,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深化公开内涵。四是强化内部监督、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做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求公信,为全院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注入了强大动力。2012、2013连续两年所办案件全部实现了无发还、无改判、无申诉;涉诉信访案件比一直控制在0.8%以下,为全市法院最低。法院司法审判的社会认同度得到了不断提升。

  与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们在专题听取和审议报告后,一致认为县法院在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中务实、创新、成效明显,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杨海清院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内容丰富,对经验总结全面详实,对问题分析深刻独到,较好地发挥了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引领作用。县人大常委会法制科科长王鹏程在“关于县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初审报告”的初审意见中指出,县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司法公开的机制和制度,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多元化信息手段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有效促进了司法公开,提升了司法公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同时在审议法院报告时,与会委员高度赞赏县法院在推行司法公开过程中采取的公开措施,提高了公开的透明度何公开度。同时为保证司法公开工作稳妥健康地推进,建议县法院在今后的司法公开工作中要注重处理好三中关系:一是要处理好推进司法公开和维护司法权威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推进司法公开与保守审判秘密的关系;三是要处理好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关系。

关键词:公开 司法 工作 开工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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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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