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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法院创新四大举措推进司法公开

2015-06-09 18: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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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今年来,阳原法院注重创新工作举措,大力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理解、支持法院工作,为审判工作顺利开展赢取了信任和理解,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一是在司法活动中贯穿公开理念,夯实司法公开的思想基础。严格执行宪法和三大诉讼法中关于案件公开审判的规定,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法官整体素质的同时,主动宣传自己,将司法公开理念贯穿于司法活动的全部过程。在推行立案公开的同时,将案件分配也实行公开;在告知当事人诉讼、执行风险的同时,引导当事人举证,适当行使好释明权,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在加强裁判文书论证说理的同时,注意法言法语与通俗语言相结合,试行在裁判文书附录相关法律条文,让人们看得懂、弄明白;在注重司法程序公开的同时,实现司法规则、司法信息资料的尽可能公开。

  二是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升司法公开的技术含量。采取科技手段,加大司法工作的科技含量,运用计算机网络公开司法信息,最大程度地保障司法公开制度的落实。通过法院门户网站,将开庭公告、典型案例、司法动态和法律法规等信息公开,选择将典型案件或影响较大案件裁判文书上网,对当事人关系密切的司法规则如审理流程规定及其他司法信息也上网,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截止目前,自身门户网站点击量超过64万次,发稿量位居全省第三位。

  三是完善与社会的对话、征询机制,拓宽司法公开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尝试人民陪审员参与保全、参与执行,弘扬司法民主;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系,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团体负责人旁听案件审理,聘请特邀监督员,对法院和法官的司法活动进行监督,并定期召开座谈会或书面征求意见,协助查摆法官存在的问题和不廉现象;广泛开展司法宣传,发挥案件资源优势,注重宣传策划,引导新闻媒体的报道,积极反映和宣传司法成就,将先进典型、特色工作以及示范性案例系统地推向社会。

  四是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司法绩效评估,构筑司法公开的评价平台。在司法公开的情境下,聘请特邀监督员10名,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的司法绩效评估,给予社会公众以评判的话语权,真正做到司法公开。由特约监督员就法院工作向特定或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进行民意测验、问卷调查,在对相关指标统计处理后决定评估结果,并视情在一定范围公开。

关键词:公开 司法 法院 社会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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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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