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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高起点推进一乡一庭 零距离服务基层群众

2015-06-09 18: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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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蔚县法院把“一乡一庭”建设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相结合、与维护县域和谐稳定相结合,科学谋划、扎实推进,现已实现全县22个乡镇全覆盖,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也已高标准如期完成。

  一、高站位谋划,法庭建设有力推进

  蔚县共有22个乡镇,有9个基层人民法庭,1个专业法庭(矿区法庭),其中4个法庭没有办公场所。按照省高院关于在全省设立一乡一庭的通知要求,我院需要恢复“阵地”的法庭有4个,需新设立的法庭有13个。院党组多次与上级政法委、法院特别是县委、县人大、县政府进行沟通、汇报、请示、协调,得到了上级法院、县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从5月12日到6月6日,在不到一个月时间里,县里为了“一乡一庭”建设的推进,连续召开了6个会议,即: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经费保障问题、县编制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编制、人员、规格的“三定方案”、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需恢复和新建法庭的17个乡镇党政“一把手”参加的协调推进会、政法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分别批复了审判员人选和庭长人选,蔚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任命了庭长和人民陪审员。期间县委、县政府、县人大等主要领导多次对“一乡一庭”和“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调研指导并具体部署。有力地落实“一乡一庭”建设工作,法院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分头深入各个乡镇进行对接,具体落实办公用房、装修改造、配备设施、制度上墙、法庭布置,并且实现了电子签章系统县院与法庭的两级联网。由政治处牵头的组织人事组,对新增法庭机构人员编制申请、人选推荐审核、报请任命审批等相关材料及时跟进。同时把人民陪审员的倍增工作和一乡一庭建设紧密结合。针对新设立的人民法庭的职能特点,优先选拔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综治办人员以及选调生、村官和村治保主任充实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全县22个乡镇在一个月时间内实现了人民法庭的全覆盖,做到了机构编制、庭长、陪审员、法庭用房、办公设施、信息网络“六到位”,而且做到了“建设起点高、设施装备新、人员配备精”,“一乡一庭建设”和“陪审员倍增工作”双落实。

  二、高标准部署,法庭工作有序开展

  法庭已经全部建成,如何开展工作成了一个新的课题,蔚县法院多次召开党组会集思广益、研究部署。6月20日,召开“人民法庭工作推进会”。会议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方法:一是采用“1+4”的人员结构模式。各新设立的人民法庭由1名审判员任庭长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辅导,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亲民近民特点,尤其是要充分发挥在各乡镇任职(包括司法所、综治办、办公室、信访办等部门)的人民陪审员的地缘优势,结合人民法庭的职能和审判员的法律专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二是推行“2+3的工作制度。新设立的人民法庭庭长,每周一、三、四在原工作岗位工作,每周二、五原则上在新设法庭工作,根据工作实际灵活掌握。平时由人民陪审员中的乡镇干部在法庭值班,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预约庭长接待时间。三是实行“老帮新”的推进方式。这次新任的人民法庭庭长是以近年来通过公务员考试新招录的人员为主,他们人年青、学历高、专业知识丰富,但大部分刚刚从校园走上工作岗位,工作经验不足,尤其是基层工作经验、做群众工作经验不足,为此我们要求中心法庭庭长“点对点”进行帮带,“领上路,送一程”。四是实施“点带面”的工作方法。以中心法庭为核心,辐射新设立的人民法庭,把全县分为“六个片”,每个片的中心法庭对新设立的人民法庭在办公车辆、审判力量等方面进行支持和帮助,在新设立人民法庭的职责范围内,以新设立的法庭为主,中心法庭全力配合,超出新设立法庭职责范围的案件,移送中心法庭审理。五是法庭工作“规范化”。铁规禁令、监督电话、职责范围全部上墙,让群众明明白白化解纠纷、清清楚楚进行监督。六是法庭布置“人性化”。每个新建法庭都配有专门的调解室,室内布置的不是庄严的审判台,而是圆形的调解桌,墙上体现的是“和”的司法调解文化氛围,使钢性的法律与传统的和谐理念相互融合,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

  三、高起点推进,吸附化解社会矛盾

  法庭成立后,院党组就人民法庭如何迅速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进行了深入的调研。7月14日,再次召开“人民法庭工作推进会”,确定了以乡镇党委政府为核心,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司法员密切配合,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优势互补、汇聚正能量的工作思路,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1、加强沟通联络,指导人民调解。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领新任的法庭庭长,与乡镇党委、政府进行对接,与人民调解员进行座谈,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各新建法庭对本乡镇的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都普遍进行了指导培训。

  2、加强专项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由政治处牵头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2次集中培训,并由新设法庭庭长就婚姻、赡养、继承、合同等法律专业知识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化解纠纷的能力。

  3、参与综合治理,化解矛盾纠纷。各新建法庭与乡镇政法和综治部门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庭长和人民陪审员积极作为,参与乡镇综合治理。今年6月28日,在蔚县柏树乡柏树村发生了一起11名少年围殴1名8岁男孩致死惨案,消息很快在网络上传播,受到了全国600多家媒体的关注,央视新闻频道播出了“少年暴力事件,暴从何来?”的专题节目。县委县政府组织成立了由公、检、法、司和所属乡镇组成的工作组,院党组决定由中心法庭西合营法庭“帮带”新成立的柏树法庭参与调解工作。历时32天,做通了死者父母的工作,终于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在最基层实现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联动。

  4、延伸职能作用,开展诉前调解。日前,新建的南杨庄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庭长张世富和人民陪审员郑兰就案说法,一起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讲解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做工作,双方达成了相互谅解,握手言和,五年多的积怨,一天化解。这只是人民法庭诉前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

  5、强化司法确认,规范调解行为。在矿区,劳资、劳动关系、工伤赔偿、土地塌陷、民房裂损等纠纷时有发生。为此,法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编印“参考资料”,分发给驻地企业以及司法所、综治办、人民调解委员会。增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同时对经调解自行达成的协议,申请确认合同效力的案件依法进行确认。矿区法庭每年办理司法确认案件上百件,新设立的杨庄窠、白草村、阳眷、涌泉庄人民法庭共办理司法确认案件6件,起到了规范调解行为、依法化解纠纷、指引社会导向的作用。

  6、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法制宣传。法庭人员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到田间地头、村民家中,发放宣传单、联系卡,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法治理念。工作中,把案件审理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把一些邻里、赡养、抚养、继承等纠纷,放到村委会去调解,并邀请群众尤其是在村里威望高、口碑好的人员参加,现场说法。前不久,新建的阳眷法庭成功调处了一起人身权纠纷案件,当事人表示感谢送来锦旗,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针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逐年上升的趋势,代王城法庭带领杨庄窠、南杨庄、南岭庄三个新建法庭的庭长和人民陪审员,深入代王城中学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以真实的案例,剖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根源,树立违法必纠的权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的蔓延。

  新建人民法庭自6月6日挂牌以来,共接受法律咨询160多人次,调解案件23件,指导人民调解31次,司法确认6件,参与综合治理20多次,培训人民陪审员30多场次,起到了基层人民法庭吸附化解矛盾的作用,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键词:法庭 人民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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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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