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能让人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禁绝毒品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是一项系统、长期的工作。 2017年4月30日16时,涌泉庄派出所来了一位特殊的报案人。经民警了解得知:该报案人人名叫雷某某,男,30岁,蔚县蔚州镇人。他称自己吸毒了,民警对其尿液进行“吗啡”试剂检查,结果呈阳性,涌泉庄派出所对该名男子处行政拘留处罚。 在对其进行进一步询问时,雷某某的情绪时而激动,时而低落,在民警耐心询问下,雷某某终于将实情说出:他2016年12月底因为交友不慎被朋友带着吸毒,之后其吸毒上瘾,难以自拔。2017年4月30日中午雷某某在蔚州镇正和宾馆附近又吸食了500元的吗啡,后自己到派出所报案。 雷某某边叙说边哭泣,民警及时向刘建国所长汇报了此情况。为让该男子进一步了解毒品知识,认清毒品危害,刘建国所长耐心劝导该男子,解答男子心中疑惑,让其了解毒品对个人乃至家庭造成的巨大危害,并就如何办理戒毒药品服用证明及家属如何帮助吸毒人员戒毒等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同时刘建国所长也对雷某某的父亲进行了批评教育,如怀疑孩子吸毒,可以及时向派出所联系,派出所民警会第一时间对其进行尿液检测。 最后,刘建国所长真心希望该男子能戒除毒瘾,过上正常生活。近两年蔚县的吸毒人员呈几何性增长,部分群众对戒毒的具体方法和环节并不清楚,同时心中往往有很多顾虑,在加大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对吸毒人员的关心、教育、感化和挽救,同样是一件迫在眉睫的大事,是我们战胜毒品的关键。这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向他们伸出关爱之手,用我们的真情呼醒扭曲的灵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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